杨雄是蓟州府的押狱兼行刑刽子手,他一出场,就是处决了犯人回来。这样看来,杨雄这个刽子手既是兼项,也是主项。杨雄处决犯人回来,场面非常气派:“只见远远地一派鼓乐,迎将一个人来。……前面两个小牢子,一个驮着许多礼物花红,一个捧着若干缎子彩缯之物;后面青罗伞下,罩着一个押狱刽子。”这是在一条大街上,“杨雄在中间走着,背后一个小牢子擎着鬼头靶法刀。原来才去市心里决刑回来,众相识与他挂红贺喜,送回家去,……一簇人在路口拦住了把盏”。吃酒期间,发生了一个故事,有个叫张保的人向杨雄借钱。杨雄说:“虽是我认的大哥,不曾钱财相交,如何问我借钱?”张保说:“你今日诈得百姓许多财物,如何不借与我些?”杨雄说:“这都是别人与我做好看的,怎么是诈得百姓的?”两个人说不到一块儿,张保就招呼一班破落户汉子,把杨雄的东西抢了。
从这段描写来看,杨雄处决犯人,是敲锣打鼓在众人的簇拥下回来的;他是走在人员较多的大街上,还有人给他酒喝,非常显摆;他所得的财物是百姓们的,他和张保所说的仅仅在于“讹诈”和“送给”的区别,不存在来源的不同。
任何时候,人死都不会是一种高兴事,因为这是对生命的敬畏。今天处决犯人的人要蒙面,为的是不让人知道施刑者是谁,除了对自己是一种保护,也是有一种不把这个当作“荣耀”,不值得招摇。古时地方官判一个人死刑,要上报到皇帝批准;皇帝会借助一些喜庆事,实行大赦,大赦令一下,该判死的也可以活命了,就是表明,杀人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社会都不是一件高兴事。而杨雄为什么在杀人后要招摇过市呢?在这个过程当中,沿街的百姓们为什么还要送给他财物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古人对于处决犯人的看法。古人认为,处决犯人是“阴事”中的极致,所以,大多时候都会选择在“午时三刻”这个一天当中的“极阳”时候进行,就是希望用这个“极阳”镇住这个“极阴”。还有那个秋后问斩,如果不涉及其他原因,秋天萧杀,便于震慑被处决者的阴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古人是相信人有魂灵的,一个人被处斩后,他的阴魂会来纠缠做出判决的法官、监斩官和刽子手。这就是要穿红色的衣服,还要敲锣打鼓的原因。因为红色是火的颜色,锣鼓声响有震慑作用,这都是用来驱赶阴魂的。
对于一般的街市居民来说,这个被处斩的阴魂很可能会跟随着杨雄而来,如果“他”这个魂不能附着在杨雄身上,一旦被驱赶,很可能就会滞留在杨雄经过的路旁人家。阴魂在谁家滞留,就会给这家人带来晦气。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给杨雄送一点礼物,让他离自己家远一点,不在自己家门口停留,就是最好的办法。实际上,这种意念当中的事情,只在于每个人的自我认定,假如你不相信魂灵的存在,或者是认为自己为至正至善之人,冤魂不会寻我,你杨雄要停要走,与我何干?但问题是,古人不都是这般思想,大多数人的意念当中有这种东西。要不然,为什么“一簇人在路口拦住了把盏”,而不是请到店里去吃酒?实际上就是用“敬酒”这种方式把杨雄及其可能附着的阴魂驱除在外,离自己远一点最好。这种事情,书中还做了另一种诠释,董超薛霸要杀林冲,却要和林冲说:“不是俺要结果你,自是前日来时,有那陆虞候传着高太尉钧旨,叫我两个到这里结果你,……休要怨我兄弟两个”。这意思很明白,你死后,冤魂纠缠就去纠缠高太尉和那陆虞候好了,不要来纠缠我俩。杨雄懂得这个,他所以要借此机会收敛一些钱财,因此上,张保说得并不错,这就是杨雄讹诈人家的钱物。
大多梁山好汉,多多少少都有令人赞赏之处,杨雄却是个例外,这个例外倒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而是因为,他更像是一个真正的魔。在他的内心深处,杀人有好处,因而是一种乐趣。《水浒传》有两个姓潘的淫妇,一个为武松所杀,一个为杨雄所杀,但对这两个杀人者人们的看法却是不一样的。就关系上来说,武松杀的是嫂嫂,其相关性肯定不如杨雄。但是,武松杀嫂嫂,古今的人们都会觉得应该,起码也是情有可原。而杨雄杀妻子,总让人觉得理由牵强。即便是古代法律也是如此,潘金莲该死,潘巧云不该死,否则,杨雄杀人后就不需要逃亡。还有,武松杀了潘金莲也是剜心,但人们都知道,武松那意思很明白,我要看看你这个妇人的心为什么这么毒?而杨雄呐,他是零碎割了潘巧云,这种展示刽子手手法的行为,是把杀人当成了一种乐趣,让人看到的只是他面目的狰狞。
《水浒传》的作者为什么要把这么一个魔鬼当成是好汉呢?这有两个原因,一是绿林好汉就是由这样各色人等组成,其中不乏杨雄这样的魔鬼式人物,这是一种现实;二是梁山是一块“理想之地”,是梁山和宋江把这一个个魔君改造成“忠义之士”。当大宋的天下把人变成了魔鬼,梁山把“魔君”再变回好汉,这“理想之地”是不是令人向往还值得怀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