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当足球裁判涵养性高的一个例子
鲁能客战人和,爆发了一些不和谐的场面,正待足协处罚。曾就这场比赛出现的不良情况写过一篇小文-----足球是和平时期的礼仪战争。足球比赛对抗性强、激烈,难免不出犯规和裁判的误判,但出现失误后无论哪方都得按照规则来处理,务必要讲究礼仪。足球水平要升华,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讲究礼节这是必须的。刘长春是短跑名将,是中国第一位参加奥运会比赛的运动员,这个大家都清楚。本人还写过刘长春与足球的故事,这个可能知道的人就少了。但是刘长春不但短跑好,而且足球场上也是一名冲击力极强的前锋。
再讲讲刘长春当裁判的故事。1951年在天津举行的第一届全国足球比赛大会,刘长春就是为数不多的几名裁判之一。
特别是在大连,建国初期的许多重大比赛往往都是刘长春做主裁判。
1952年6月,新中国国家足球队(当时以中央体训班名义)在即将出国(7月)参加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的第十五届奥运会前夕,来到大连,分别与旅大红队、旅大黄队和旅大混合队比赛三场,0比2负于红队,2比1胜黄队,0比4负于旅大混合队。其他裁判吹的两场比赛都是旅大(当时大连的名称)队获胜了,而唯独刘长春执法的国家队与旅大黄队的比赛,黄队输了。
比赛结束后,观看了比赛的一名旅大红队的年轻人不服气,当场骂了刘长春:xia jiba(大连土话,这个想必你懂的。)吹的啥!
这位年轻队员当时20出头,他可能误以为刘长春与国家队主教练李凤楼关系好,故意偏袒了国家队。其实,国家队本来集中了全国精英,实力不俗,二来旅大黄队虽然都是足坛宿将,但年龄偏大,国家队胜旅大黄队也属正常。当然也可能刘长春有失误吹错的地方,也许还有考虑到国家队都输了面子上也过不去,可能有关方面指示放一场之嫌。但这些都不重要,本文要表达的是刘长春当是表现的涵养性确实不愧为体育人的楷模。
当时红队那位年轻队员骂刘长春时,并没有看到刘长春就在看台上整理行包,当这位年轻队员转身看到刘长春后,也挺尴尬的,毕竟骂人不对,而且是位长者。
这时在场的人都集中观察着刘长春的表现。好一个刘长春,真不愧为体坛先辈!刘长春一声也没吱,默默地离开了。真是此时此地无声胜有声啊!
那位旅大红队的年轻人若干年后自己也变成了老人,见到笔者后谈到这个故事,非常懊悔,承认自己太年轻。太对不起刘长春了,而对刘长春则是百分百的恭敬。
我无意批评执法人和与鲁能比赛的裁判员,也不赞成鲁能队员的不冷静,但是中国足球先辈们有好的传统则必须需学习发扬光大。刘长春在足球场上执法的这个好品德则是不该忘记的。
年轻人,你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