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末,一份名为《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通知被挂上了中国足协官网。这份新规定的内容早在2014年年底就已经有所披露,对比2009年出台的《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新版本进行了多处修改,其中,不乏涉及球员转会、注册和合同等核心问题。新规定的方向,是告别“土办法”,与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接轨,从而保障球员利益。困扰中国足球的一些乱象和症结,有望得以缓解和诊治。
新规定取消了原来需向中国足协及地方足协分别交纳的转会管理费,有望消减“阴阳合同”
《管理规定》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中国足协在办理球员转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而原规定中,转出球员的俱乐部要向中国足协及所在地方协会分别交纳转会费总额的5%,作为“转会管理费”。
这两个5%,在如今动辄几千万元的转会市场上也是不小的开支。这笔并不合理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逼着俱乐部在球员转会时进行暗箱操作,通过“阴阳合同”标低球员身价,从而降低转会成本。如今,足协让出了这部分利益,无疑会减轻俱乐部的负担,也会增加球员合同的透明度,挤压“阴阳合同”的生存空间。
中国足球此前有过很多“土政策”,比如球员在合同到期之后仍有30个月的枷锁,名曰“保护期”,其实保护的是俱乐部的利益,毁掉的是球员宝贵的职业生涯。直到2009年周海滨自由转会荷甲球队埃因霍温之后,才对中国足坛的转会政策有了真正触动,开始逐步与国际接轨。
如今国脚级球员身价已逼近亿元,新规定意在引导俱乐部向青训倾斜
在新出台的《管理规定》中,球员在合同届满或距离届满还有6个月时就能和新俱乐部洽谈合同,这与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完全一致。此前,只留给中国球员3个月的时间。多出的这3个月时间,无疑会让球员有更为充裕的时间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作出规划,甚至有更多机会与外国俱乐部接触。尊重球员,以人为本,《管理规定》的变化,让球员的弱势地位得以改变。
2016赛季中超冬季转会窗口已于1月1日打开,早已暗流涌动的转会市场势必将在这个冬天迎来令人咋舌的高价交易。如今,国脚级球员的身价已经逼近亿元,这种不寻常又不合理的身价暴涨,已是联赛当前存在的一大隐忧。
如何能抑制球员身价虚高?从长远看,发展青训、增加球员供给应是根本解决之道,但这显然需要时间。在《管理规定》中,对于刺激青训也煞费苦心,一大重点就是提高了培训补偿的标准。在原有规定中,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的青少年球员培训费用标准分别是5万元/年、3万元/年和1万元/年,这次在新规中均予以翻倍。这意味着俱乐部培养的年轻球员在转会时,会得到更多收益。与此同时,购买年轻球员的成本也将大幅上升,从而引导俱乐部向青训倾斜。
另外一个改变是降低了青年球员的年龄“门槛”。过去球员满18周岁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被放宽到16岁。当然,中国足协还规定不满18周岁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对任何超出部分不予认可。
在足球发达国家,16岁是被普遍认为可以签订职业合同的年龄。即便在中国,满18周岁的年龄限制也是规则不断修订之后的结果。1987年出生的国脚黄博文在2004赛季中超联赛首次登场时还不到17岁,如果当时就遵从18岁才能签订合同的规则,也许他的足球生涯都将改写。刚刚过去的中超赛季经历了最佳新人空缺的尴尬,此举或许能刺激各俱乐部让极具潜质的年轻球员提前接受职业联赛的洗礼。对有天赋的年轻球员来说,尽早在联赛中登场亮相,也有利于加速技术和心理层面的成长。
当前国内足球职业联赛并没有设置“工资帽”,球员转会身价持续攀升,长此以往,这种虚假繁荣必将遭受市场惩罚
新出台的《管理规定》,无疑会让联赛向着更职业、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但由此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也需要警惕。最直接的一点,随着合同更加透明,必将对本就十分活跃的转会市场形成新的刺激。那么,虚高的球员身价是否会进一步飙升?让人担忧。
国内足球职业联赛并没有设置“工资帽”,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当下,只能助长球员转会身价的大幅提升。目前,热门国脚的价格已经可以在欧洲足坛买下一名正值当打之年的优质外援,国内球员价格显然远远超出了其价值。长此以往,这种虚假繁荣必将遭受市场的惩罚。
此外,随着球员自由度的进一步释放,也会给国内俱乐部相互“挖人”提供更多机会。以往个别中超球队囤积国脚已经引起中小俱乐部的不满,现在这些球队更可以早早对心仪的球员发动攻势。为了挽留优秀球员,中小俱乐部会加重精神与经济的双重负担,留不住人的态势将愈发明显,职业联赛强弱与贫富分化也将进一步加剧。
此次出台的新规定主要是在2014年底的中国足协注册转会工作会议上制定的,当时中超还未迎来“80亿元时代”的重大利好,转会市场也并非像当下这样疯狂。因此,中国足协还应该根据当前形势,继续制定措施和更新规定,对新出现的问题加以重视,给这个过热的市场降温,让其回归理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