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悍匪戾气何来,业余球员也要“职业”
两个事件:5月10日,业余球队上海嘉定城发球员林涛对河北华夏幸福队员许小龙实施了“柯钊式飞踹”;5月11日在业余球队武汉宏兴和江苏苏宁的比赛后,双方发生冲突、群殴,呈现足协杯赛场黑暗一幕:苏宁球员吴曦被飞踹,谢鹏飞被追打。
中国足协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调查,要求赛区、足协特派观察员、比赛监督等核实所有情况,核准所有参与打斗的人,一个都不会放过,该罚的罚,该停的停,决不姑息。禁赛N年?终生禁赛?一切皆有可能。
是什么让业余球队的球员变得如此匪气、戾气过重?是上海嘉定城发的球员习惯“飞踹”?是武汉宏兴的球员平时就是这样的“流氓地痞习气”?江苏苏宁一方有没有诱导对方上演全武行?
不过,即使苏宁诱导,武汉宏兴的球员也不能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做出如此害人害己并戕害中国足球的恶劣行为。任何理由都不行!
大足协杯,人民足球的欢乐。
业余球队纳入到大足协杯系列,证明足协杯做到了向草根足球普及。
5月10日开打的新一轮足协杯,中超球队参与,业余队伍挑战,看点颇多。无论是中国足协还是民间,都希望中国的业余队伍能够效仿英足总的那些无名之辈,爆冷门挑落强队。为此,中国足协还专门为足协杯设置了“黑马奖”,鼓励业余队伍多晋级。
所以,每一次业余球队和中超队伍的对决,都会刺激参与者、关注者的肾上腺激素。
这不,上海嘉定城发主场对阵河北华夏幸福的比赛,因为主队90分钟内顽强逼平客队而名噪一时。按照常规的逻辑,如果比赛在90分钟停止,假设最终的比分就是0比0,双方通过残酷而又让人紧张窒息的点球大战决出胜者,这场业余队伍挑战中超球队的比赛就堪称完美。
但是,第93分钟,河北华夏幸福队长杜威制造了一个点球,并且由他本人罚进。正是这个左右到比赛结果的点球,让这场本来趋向完美的比赛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一是认为杜威的点球属于误判,他的动作过于夸张,骗过了裁判员;二是上海嘉定城发的林涛对许小龙实施“飞铲”,林涛的动作就像是此前刚刚被中国足协重罚停赛8场、罚款4万的“中甲恶人”柯钊。
从相关的资料看,杜威的动作的确有点夸张。但是对方的球员也确实有动作,现代足球比拼的不仅仅是硬实力,还有软实力。是上海嘉定城发的球员给了杜威夸张摔倒的机会,杜威也成功利用了对方的动作,获得一个决定结果的点球。不管是不是夸张,对于点球本身而言,杜威没有错。如果错判点球,那也是裁判的错。
对于林涛那个“柯钊式”的恶人动作,有人为上海嘉定城发辩解,称他们是业余球队和业余球员,所以动作上不注意、难控制。我要强调的是,全世界的足球规则早已大同,不管业余球员还是职业球员,都是在最起码的“足球规则”下踢球,没有例外。
有人称,业余球队不业余,比如说上海嘉定城发队伍中就有大家熟知的王洪亮等五六名前职业球员,所以不能说业余球队就业余,不能有那样恶劣的飞踹动作。我的观点是,即使上海嘉定城发球队中没有任何前职业球员,也不能成为他们“飞踹”对方的理由,也必须遵守世界大同的足球规则。
同样,对于武汉宏兴来说,不管是不是业余球队,都不能用一种非足球的“悍匪”做派对待对手。场上的,由裁判员和足球规则来约束和解决;场下的,由社会公德、这会道德、职业素养来约束。
不要以为球员球队和业余球员就不要“职业素养”。
我理解的所谓“业余”,指的是“注册关系”和“联赛体系”,即参加球员联赛的球员和联赛本身都不是职业序列。这是身份的区分,不是足够规则和场上行为的界定。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业余联赛和职业联赛的通行规则都是一致的,裁判员的执法规则也是相同的。
所以,我们不能把有没有前职业球员在业余队伍踢球,当做他们动作是否规范的条件,更不能成为判断标准。
足球规则和场上秩序没有“业余”和“职业之分”,任何人都要遵守足球规则,都要对足球规则敬畏,都要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
其实,赘述如此,无非就是一句话:业余足球也要“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