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105阅读
  • 2回复

[法律解释]卖家以房屋归前夫为由拒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假正经也

UID: 1801544

精华: 136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107610
金币
88186
道行
18910
原创
538
奖券
560
斑龄
0
道券
291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12605(小时)
注册时间: 2013-05-07
最后登录: 2023-06-1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9
      签了购房合同并付清首付款,本想着等办好了贷款,这事就算尘埃落定。谁料卖方突然提出早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前,该房屋已经通过《离婚协议书》约定归前夫所有,自己无权出售。买方毛女士催促卖方马女士继续履行合同遭拒,将马女士及其前夫起诉到法院。
      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审审结了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改判双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马女士向毛女士支付逾期过户违约金。
      2015年10月,毛女士与马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马女士名下A房屋,并对购房款的支付方式、违约金进行了相关约定。但是,当毛女士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了所有首付款后,马女士以《离婚协议书》写明A房屋归王先生所有拒绝继续交易和办理过户。
      毛女士称,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了A房屋产证登记在马女士一人名下,尽到了审慎的义务,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都没有过错。《离婚协议书》属于马女士和王先生内部约定,外人没法知道,房屋产权应以登记为准。
      一审法院认为A房屋产权已根据离婚协议归王先生所有,马女士构成无权处分,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履行不能,应以马女士无权处分为由予以解除,并由马女士向毛女士承担相当违约责任。但毛女士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对此不予支持,驳回了毛女士的诉请。毛女士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二审中,毛女士向法院提交了B房屋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及不动产登记簿,证明马女士和王先生在签署《离婚协议书》
      的同一天,又将原本约定为马女士所有的B房屋变更为王先生与其子按份共有,而约定为王先生所有的A房屋则维持不变仍登记在马女士名下,可见马女士和王先生已经对《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进行了变更,A仍归马女士所有。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离婚协议书》本质上属债权合同,合同约定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本案A房屋所有权并不因《离婚协议书》的成立而发生变动。从马女士与王先生变更B房屋产权的行为可知,双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并无客观障碍,A房屋未能及时按约登记至王先生名下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王先生自行承担,而不能转嫁给善意购房的毛女士。若王先生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可向马女士另行主张。据此,上海一中院遂作出上述改判。(劳动报)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在线fzw999

UID: 162224

精华: 8
职务: 山庄英杰
级别: 天外仙宗

发帖
154284
金币
734
道行
17080
原创
2195
奖券
25
斑龄
1
道券
0
获奖
0
座驾
设备
佳能80D
 摄影级
中级认证
在线时间: 14539(小时)
注册时间: 2007-02-20
最后登录: 2024-11-23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1-01
依法办事,需要学习法律
如何不发帖就快速得到金币道行
 
离线2010jinghe

UID: 806254

发帖
623
金币
220
道行
18
原创
0
奖券
0
斑龄
0
道券
7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92(小时)
注册时间: 2010-01-23
最后登录: 2021-07-11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01-10
依法办事  要不社会里动乱不远了
如何不发帖就快速得到金币道行
 
快速回复
限120 字节
认真回复加分,灌水扣分~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