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前不看说明书,是很多人的坏习惯。还有些人拿到药之后,就把说明书和包装盒一起扔了。「说明书简直全是废话,看得头大,拜拜了您呐。」住手!不看说明书就吃药,风险也大。药品说明书中起码有 5 个关键信息,能帮你避免一些「生命危险」。辨别假药,看「准字」正规的国内药品准字是「国药准字」。如果药品说明书上写着「卫药健字」,这是假药无疑,扔了吧。因为「卫药健字」这种批准文号早就已经被废除了。目前国内所有药品和正规保健药品,说明书上都会写着「国药准字」。
看到这里,你应该能明白:如何有理有据地去怼那些爱忽悠老人的商家。无良商家最喜欢把保健食品当成保健药品来推销,大吹特吹一款保健品的「药效」,结果耽误了购买人的真正治疗。对这种人,最直接的反驳打脸方式,就是一言不发,抽出说明书埋头检查。如果说明书上写着「卫食健字」或者「国食健字」,怼他吧。因为这两种准字证明产品只是保健食品,而非保健药品。用保健食品谈「药效」?不存在的。如果写着上文提到的「卫药健字」,可以立刻转身去投诉。即使说明书上注明了「国药准字」,也不要大意。建议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在「数据查询」搜索一下,准字是否对应这个药品。一些假药的说明书上,也会印着貌似正规的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只有查询了才会发现,这根本就是张冠李戴。当然,从正规渠道购买的药品,真实性是有保证的。
「有效期」和「失效期」很重要药品过了期限或变质,导致失效是小事,引起毒性反应才是大麻烦。有效期指的是「直到这一天还有效」,失效期指的是「到这一天就失效」。如果失效期和有效期的标注精确到年月日,还比较好理解。不太好懂的,是只标注到月份的情况。1. 分清月份,接近过期的药别吃其实「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和「失效期为 2015 年 9 月」,意思是一样的。指的都是在 8 月可以吃,到 9 月就别吃了,药品已经过期了。那在 8 月 31 号还能吃吗?理论上可以,但其实不建议这么做,何必呢。
2. 外观有变化的药物不能吃没到过期时间,但如果药品外观看着就不对劲,比如膨胀、变色或者冒霉点,最好也别吃。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储存药品,是药品「有效期」能成立的前提。一般来说,药品储存要求环境常温且干燥,还有些药要求避光,有些药甚至要求冷藏。普通人家,可能根本没注意储存条件,或者环境达不到条件要求,所以太接近过期时间的药,还是别吃了。「慎用」「忌用」「禁用」分清程度这三个近义词兄弟,区别在于警告程度不同。「慎用」是初级警告,指的是吃药前再仔细想想。这主要是用来警示喜欢自我诊断,自我用药的人。比如孕妇,要慎重考虑你肚子里的小孩;比如小孩或老人,要慎重考虑是否能承受剂量,代谢会不会有问题;比如肝肾本身就有点问题的人,要慎重考虑,吃了药会不会加重肝肾负担。但如果是医生亲自把这个药开给你,并确认你吃它没问题,就不用过于纠结和担心。
「忌用」和「禁用」都是比较严厉的警告,而「禁用」又更严厉一些。如果在阅读说明书时,你发现自己属于忌用或禁用人群,那意味着,在你身上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比较大,一定要和医生再次沟通确认。尤其要注意禁用警告,因为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后果会很严重。
不良反应,发生概率多大?
不良反应前面的「常见」、「偶见」等等词语,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在严谨表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根据发生率,不良反应一共分有六档,分别为:十分常见、常见、少见、偶见、罕见、十分罕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是固定的。比如在某个药品的说明书上,头痛恶心属于「常见不良反应」,但在另一个药品的说明书上,头痛恶心可能却属于「偶见不良反应」。不过一般来说,「常见」的不良反应,比如头痛、恶心、胃肠道反应等,都不算太严重的问题。而视觉模糊、晕厥等严重的问题,多半属于「偶见」或「罕见」。毕竟如果严重不良反应是常见发生,那这个药就得撤市了。注意规格,避免吃错量
现在同一种药的规格未必一样,因为生产厂家实在太多。在药品相同的情况下,有的厂家一粒药可能是 100 mg,而有的厂家一粒药只有 50 mg。即使是同一个厂家,都有可能同时生产 100 mg 和 50 mg 两种规格。如果你只认药品或厂家,不看规格,就有可能吃错药量。比如:本来该吃 100 mg 的药,只吃了 50 mg,起不到效果;或者多吃了 50 mg,引起过量的危险。总而言之,药品说明书上有不少关键信息,希望大家能够树立一个正确观念:说明书不是小废纸条,以后别乱扔。 [ 此帖被疾风-劲草在2018-01-24 10:1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