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风
解释人生中的某些事情,我们经常会使用命运一类的字眼。
所谓命运,是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均是生来注定的。说起来倒真的也有意思,许多事情我们常常想不通也解释不通,结果借用了命运之类概念,某些因果关系就变得通畅了。比如,生老病死,用命运解释,就把人给说服了。
有些大事情,比如刚说的生老病死,我们自己实在做不了主,那么就把它理解为命中注定好了。
细想想也对,就是一个生,到底有谁是自己拿了主意而来到这个世界的?降生不能自作主张,变老、害病直至死亡,这一系列过程当然也不是自己能够做主的。自己不能做主张,那就是天的主张了,就是命运的主张了。换了一个自然灾害说,它的另一个名称就叫“天灾”,就更加容不得我们做主了。就是因为人人明白个人意志以外还有一个客观存在,所以有“天意”“天命”“天数”,以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等说法。
我这样说的意思是,既然有些事情我们自己实在做不了主,那么就和老天爷商量分一个工:大事情让老天爷管,我们则管自己管得了的小事情。这要是换成一种思想,那就是我要表达的“小事在人,大事在天”。
“大事在天”,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于我们自己的解脱。由不得我们的事情,就别逞能了,就乖乖地听天由命吧。“小事在人”,这倒给每个人施加了压力。我们每个人要尽个人努力和客观许可,去把一件件小事情做好——另一面说,我们也没有丝毫理由,把小事情给弄坏了。这样,我们对自己的人生就有得交代了,甚至因为我们在办小事时长了一点本领,从而有能力去对付某些稍微大一点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