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想要获得房子最主要的途径是通过购买的方式。除此以外,还有继承,转让,抵押,动迁等多种形式可以得到房子。不过你听说过有靠“打”,也就是用拳头来获取房子的事吗?我就亲眼见过,也亲耳听过几个依靠武力,暴力来解决房子问题的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听我来给大家吹一吹吧!
老单位有一个女同事,上海知青子女,因为接触的时间也不长,她在单位里呆了不多时间就走了,所以名字记不得了。老公是单位的一个临时工,保安,外地人。有一次和她闲聊时谈到了房子的事,她是气不打一处来!原来,她回沪时就因为落户的问题和亲戚家发生了矛盾。亲戚害怕她回来抢房子,死活不同意她落户。后来还是她父亲写下了保证书,声明只要能把女儿的户口报进来就行,绝不和亲戚家争房子,也决不住进来。他们一家自愿放弃这祖宅的一切权力,女儿户口进来后自己到外面借房子住等等。这样亲戚才让她把户口报了进来。她也确实遵守诺言,一直在外面借房子住,就是结婚后也是如此。一晃也将近五,六年过去了,女儿都快到上学年龄了。这时传来了老房子要动迁的消息,她动了心,跑到动迁组去打听。人家说她户口所在的地段主要是按人头分配的,户口上有几个人就给几个人的动迁利益。至于你们家怎么分配与动迁组无关。得知了这个信息后,她再也坐不住了,赶到亲戚家要求分享她的那部分动迁利益。亲戚拿出他父亲写的保证书,说:“我们当初同意你把户口报进来已经很对得起你们一家了!而且白纸黑字明明白白,这动迁利益是你们自己同意放弃的。你不仅不感恩还要分钱,真是不要脸。告诉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断然拒绝了她的要求。她很气愤,说:“我就是考虑到你们对我有恩,所以不要房子了。但我的那部分动迁款你们无权拿走,那是国家给我的,你们必须还给我。我问过动迁组了,是按人头分的,既然我的名字在户口簿上就应该有我的份!”亲戚家是寸步不让,她也是毫不妥协。大家闹到动迁组,要求支持己方的要求。动迁组调解了几次,无效;居委会,派出所也调解了几次,没用。最后人家也烦了,干脆让她们去法院打官司,按法院的判决办!她马上请了律师起诉了亲戚家,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动迁利益。亲戚家也请了律师,大家对簿公堂。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她胜诉!判决书我没有看到,听她讲述,大意就是:动迁是国家给居民的福利政策,任何人无权剥夺。动迁组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头分配动迁利益的,原告的户口在被告的户口本上就应当享受其名下的动迁利益。被告方与原告方父亲签订的保证书与国家的动迁政策相违背,法院不予支持。听到法院的这个判决,她的亲戚一家是彻底闷掉!她是大获全胜。最终她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动迁款,并用它在上海买了房子,把户口也迁了进去,可谓是苦尽甘来也!当时在听了她的“房”事后,有人不解,认为法院的判决有问题。照法院的这个判法,那以后白纸黑字不就变成了废纸一张了吗?我的看法是:法院的判决没有错!既然动迁利益有她的,就应该归她个人所有。那是国家给她的,不是你们给她的。如果她不应该得到,那么就应该把本来属于她的那部分动迁利益剔除掉,因为动迁组是按照户口簿上的人名分配动迁利益的,有一个人算一个人,而不是按一家一户算动迁利益的。你认为她不应该享有动迁利益,那就是承认她不能算在户口本上,是多余的人。既然这样,那么动迁组就也应该除去户口簿上那份多余的动迁利益。最终结果,你们还是拿不到那部分动迁利益。也就是说,无论原告方父亲和被告方当年签订的那纸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其实被告方都别想再多拿一份动迁利益!听了我的解释,所有人才恍然大悟了,原来如此!看来动迁是挺搞的。老单位的这个女同事通过“打”官司为自己赢得了房子,尽管此打非彼打也。 以上这个故事虽然有一个“打”字,但细究起来尚与真正意义上的“打”无关,充其量只能算是“文斗”,而不是“武斗”。为了房子利益双方展开全武行,大打出手,甚至打得头破血流这样的事我也碰到过。也是和动迁有关,其中一个是我亲眼所见的。我以前住在上海的武宁南路,遇上了动迁,弄堂里有一户人家就为此打了起来。事情的起因也不复杂,这家是一个老头,下面有几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了,有的搬出去了,有的还和老父亲住在一起。老头还有一个儿子,但已经去世了。娶了一个外地女子为妻,生有二个女儿。不知道何故,全家人就与这个外地儿媳妇合不来,在孙女落户问题上就曾经大吵大闹过。后在居委会和派出所的调解下,老头勉强同意只让一个孙女的户口报进来。这次听说要动迁了,这个儿媳妇赶来,要求老头同意让另一个孙女的户口也报进来,最好让她也把户口报进来,这样可以多得一份动迁利益。但我们这里的动迁是按照房屋实用面积算的,再适当考虑一下特殊情况。如果让她们母女的户口都报进来,就等于分掉了其他人的利益了。再加上以前就有矛盾,老头是死活不答应!其他子女得知后也立刻赶来与外来媳妇争吵,最后双方是大打出手。外地媳妇一个人虽然不是人多势众一方的对手,但是毫不让步,势在必得。打不过也要打,吵不过也要吵。双方打了好几次,吵架的次数更是数不清了。几乎是每吵必打,打后再吵!我亲眼看见在这家二楼窗户口,外来媳妇与公公边吵边厮打,她的女儿,公公的孙女,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哭着求他们别打了:“我不要房子了”,小姑娘撕心裂肺的哭声我是至今难忘!每次开打,老头的其他子女就过来帮腔,齐揍那个外来媳妇!!兄弟姐妹亲情已经荡然无存了,在他们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有邻居看不过去,来拉圆场,指责老头的子女们欺负人家孤儿寡母。但没用,就是居委会,派出所来了也没用。也是,在真金白银面前有多少人愿意让步呢!直到我家搬走了,那户人家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弄堂里除了这一家打过,住在我贴隔壁的一户也打了起来。这家人只有三口人,一个母亲带二个儿子。兄弟二人都是老光棍了,大儿子40岁左右,满脸横肉,长相十分的粗胚。为人十分的豪爽,平时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喝二口,打打麻将。但脾气不好,爱上火打架。喝醉了一激动就拿菜刀要砍人,过后又忘了。其实心眼不坏,很好说话的。他的弟弟三十五,六岁的样子,戴一副眼镜,白白净净,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平时老是低着个头,不大爱和人交流,似乎比较心事重重的样子。动迁了,动迁组说可以分给他们兄弟一人一套房子。但母亲必须跟其中一个儿子走,不过可以分得二室一厅,另一个就只能分到一室一厅。大儿子说母亲跟我住吧,但小儿子不同意,说大哥脾气不好,老是惹是生非,母亲跟着他不合适,提出让母亲和他一起过。大哥表示同意,母亲也同意,大家也都到动迁组那里表过态了。但没多久小儿子就后悔了,不愿意母亲和他一起过了。可又不肯放弃那套二室一厅的房子,还嘟囔着把过去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也翻了出来,以证明自己应该独自享用那套二室一厅的房子。这天正好大儿子中午喝了点酒,听了弟弟出尔反尔的话后是勃然大怒,他又一向是笨嘴拙舌的,说不出个四五六来,气急之下,和弟弟打了起来。双方势均力敌,不相上下。老大更是暴跳如雷,操起一把菜刀要砍老二!弟弟一看不妙,拔腿就跑,他在后面举着菜刀猛追。老母亲一面痛哭,一面抱住大儿子的腰不放。左邻右舍都从家里跑出来劝架。大儿子是边哭,边跳着脚指着弟弟破口大骂,弟弟离得远远的,一声不吭,但满脸的不服气。后来听我母亲说,那户人家母亲最后是和大儿子走的,弟弟是一个人走的。至于是不是如弟弟所愿的那样,就不得而知了。对于这家兄弟俩来说,他们的房子也是打出来的! 说到为了房子而开打,不得不提一下我母亲的一个老同事,也是多年的好友X姨,她的房子的得到,就是靠“打”出来的,也是与动迁有关。X姨,沪上知青,育有一子一女。X姨退休后想回到上海,但遭到兄弟姐妹们的拒绝。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知青子女可以照顾一个在上海落户。于是她提出自己的户口可以不报进来,让儿子的户口报在外公外婆那里,可舅舅却是拼命的反对。X姨的儿子气不过,和舅舅打了起来。最后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解,舅舅总算是让X姨的儿子把户口报了进来,但没有居住权,和我单位的那个女同事的性质差不多。几年后,X姨公公所在地段也碰到了拆迁,X姨和她丈夫赶过去希望也能从中分得一杯羹。不出所料也遭到公婆一家其他子女的反对,谁愿意在本来属于自己的蛋糕上切一块分给别人啊,尽管那是自己的骨肉同胞!于是,X姨的儿子又和叔叔伯伯们打了起来。虽然孤身一人,可傻小子有一把子傻力气,动起手来也并不吃亏。几圈打下来,派出所,居委会也调解了无数次,大家也都是筋疲力尽,但叔叔伯伯们依旧咬紧牙关不松口!无奈之下,年迈的公公婆婆做出了牺牲,同意让X姨全家随他们一起住。怎么住呢?听上去也够惨的!X姨的公婆通过拆迁分得一室一厅,X姨和她老公住里面一间房子,公公婆婆住外面一间房子,X姨的一子一女在阳台上搭个高低铺,妹妹睡下铺,哥哥睡上铺。这还不算完,老两口还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只能和老夫妻俩合住在一起,晚上打地铺,白天收起来。老老少少一共7口人就挤在这一室一厅里,这还是依靠X姨的儿子用拳头打出来的呢!虽然在我们外人看来,X姨那靠儿子拳打脚踢得来的房子是真正的蜗居,但在X姨的眼里,能在上海获得一块梦寐以求的落脚点,比什么都值!这事过去约莫有二十年左右了,前些天偶尔和我母亲谈起X姨和她的儿子,母亲说最近一次去X姨家的时候,她的公婆都已经过世了,那个弱智的小姑子也不知道被她们夫妻送到哪里去了,反正不在了。现在这套房子已经成为了她们二口子的房子了。而且公婆的另一个在国外的女儿已写下合同,声明她放弃对父母的那份继承权,把它赠送给X姨夫妻二个,以报答她们夫妻二人多年照顾公婆的情义。至于那些曾经和X姨的儿子打得不可开交的叔叔伯伯们有没有再来闹过,我母亲也没问,X姨也没有说。不过X姨并没有由此活得舒心,开心,顺心,放心,因为X姨的儿子开始让自己的母亲变得焦心,烦心,闹心,担心了!而为来为去就是为了房子,不是X姨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而是他们夫妻在农场里的那套房子! X姨的儿子有一天突然莫名其妙的责问母亲把农场的那套房子的房产证藏到哪里去了?X姨是大吃一惊,立刻警觉起来了,问儿子想干什么?!儿子也不隐瞒,直截了当要求母亲把农场的那套房子给卖了,当时市价是8万。X姨不肯,儿子就和她吵了起来,说那破房子留着干什么?我们又不可能重新回去住的,趁现在还值钱,赶紧卖了换成现钱有什么不好?难道非得等到房子烂了再卖吗?!X姨对我母亲说,她估计儿子可能偷偷溜回农场的家里去过,因为他也有房门的钥匙。据X姨说,后来他老公赶回去看过,发现儿子不仅是翻箱倒柜,甚至把大橱的锁都撬开了找房产证,想把房子给卖了。只是儿子根本不知道,房产证早就被母亲带到上海了。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儿子干脆向母亲“明当明”索要了!X姨开始是坚决不同意,但架不住儿子天天来和她吵闹,自己后来又小中风了,行动不便,实在是没有精力和儿子吵了,只能把农场的那套房子给卖了,当时卖了10万元。现在我们农场的房子是60万!X姨拿到钱后是死把着不松手,这回任凭儿子如何的吵闹,就是不肯把卖房的钱交给他。对于钱,X姨还是和以前一样-----精着呢!她儿子最后也没有办法,自动偃旗息鼓。X姨拿到这笔钱后也没去买房子以改善居住条件,直到现在还是住在那套靠儿子用拳头才得以蜗居下来的一室一厅里。这令我很不解。X姨卖房子的事发生在大约15年前,那时候的房价与如今的比起来还是便宜的,只要不是市区的。我觉的很奇怪,X姨既然住房这么紧张,何不拿这10万元,加上自己的存款,向亲朋好友借一点钱,再买个比较边远的一室一厅应该还是办得到的,但为什么就不肯呢?难道还想再等一次动迁?!现在这10万元连一间厨房都买不到!我老婆说,一,肯定是借不到;二,X姨自己也的确没有钱。否则早去买房了。我认为老婆说的对,为了房子,X姨的儿子已经和所有的亲戚都打过架了,还有哪一个亲戚愿借钱给她?!想想也是,试问这世上有几个被人打了还给人家送钱去的戆犊??!!看来,X姨基本上要一辈子住在这间由他儿子打出来的房子里了。 我国是一个非常注重血缘关系的国家,都说“血浓于水”。但现实是,在金钱面前,亲情往往显得无比的脆弱,不堪一击;在房子面前,血比水常常还要淡三分!尤其是遇到像动迁这样有巨大经济利益的事情,亲情,血缘时常被蛮力,武力,暴力所取代!拳头比舌头似乎更能解决问题!!不知道这是人性的自然流露,还是人性的真情暴露!!!在现今国内的高房价下,房子,尤其让人爱恨交织,悲喜交集。由于其所蕴含的惊人利益,想让绝大多数人保持淡定从容,与世无争的态度,那是不现实的天方夜谭。而打,通常是普通人群以此来解决矛盾纠纷的最直接,最惯用,最无奈的方式方法。房子,按功能来说,是让人来住的,不是让人来打的。只是现在房子的居住功能已经让位给了其价值功能,所以也就难怪有“打”出来的房子了!以上三个为“房”而开打的事例里,第一个打是文打,通过打官司为自己获得合法正当的动迁利益;后面二个都是武打,虽说均有“不幸的家庭各有其不幸”的成分在内,但归根结底还是因利而起,因利而打。但最终当事人究竟是赢还是输,恐怕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如果真要打,个人还是希望文打的好。文明社会,大家靠打官司来解决问题,总比靠打群架来摆平对方要好得多吧?!“房”事,的确是心事,但绝不应该成为闹事,打事!!! 本文由寡人有疾于2018年11月20日18:47分原创首发 [ 此帖被假正经也在2018-11-25 15:3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