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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xian209 执行加亮操作(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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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孩子。我自己的孩子已年满十八不能算孩子了,我的外孙或外孙女尚处于选择父亲的阶段,因此我目前只能喜欢别人家的孩子。好在我的身边有许多身为小爸小妈的同事,我经常听他们在一起谈论孩子的教育问题,语调之悲切,手段之残忍,令我不忍卒听又欲罢不能。特别是有些小妈。俗话说:“天下小妈是一家,折磨孩子是行家。”在这些小妈的口中,孩子无一例外属于朽木不可雕令人扼腕叹息的品种,对此我相当地不认同。 我喜欢孩子的理由很简单,孩子真实、单纯、自由、不装逼,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闹就闹。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自然天性中经常会流露出深刻的道理,如果自以为是的父母们愿意用心体察,是一定能够从孩子身上学到点什么的。 有一回,一位小妈同事在班车上跟我抱怨说,她家女儿小小昨晚又发飙了,起因是同事不小心摔坏了她上学用的心爱的水杯。小妈承诺给她买个更贵更漂亮的水杯她也不要,承诺陪她去逛迪斯尼作为补偿她也不肯,总之一万个不行,把同事气得啊扑啊扑的。听完之后,我觉得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跟我这位法律系出身的小妈同事探讨一下。我的基本观点是:撇除成人对孩子的专制前提后看,这应该是一起典型的民事侵权案件。作为受害方,小小当然有权提出诉求,发飙只是孩子提出诉求的特有方式,我们总不能要求孩子深夜抹泪写状纸吧。同时,在案件的协商处理过程中,是选择恢复原状、照价索赔,还是其他调解方式,好像也不该由被告单方面说了算吧。如果你开车上路被宝马、保时捷蹭了,富 二代从车窗里甩一把钱在你脸上作为了断,你会接受吗?同事听完,闷声不响,隔了一会儿,问:格么哪能办呢?还能哪能办,道歉呗,向孩子真诚地道歉,我相信孩子接受了道歉,也就接受了一切。 相比于小小,小Q的遭遇也引起了我的同情。小Q是我另一位小妈同事的女儿,虽才上小学,却已饱读诗书,喜欢找人对诗———你背一句我接一句。有一次跟我对诗,对到兴头,手舞足蹈,俨然老手划拳,对我造成过极大的心理负担。不久前不幸被拔去了一颗牙齿,疼得辗转反侧深夜啼哭,也因此被她爽直如女汉子的小妈一顿训斥:哭啥哭,这么晚了把全楼的隔壁邻居都吵醒了你才开心是不是。Q妈是在午饭时和同桌说起的,作为隔壁邻居我听了却觉得义愤难平,于是从生理学角度跟这位小妈理论了一番。我的基本观点是:疼是人正常的生理反应,有了反应就要表达嘛。科学证明,哭对孩子来说是对付疼痛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如伴以一两句粗话效果可能更佳。《三国演义》里说华佗为关公刮骨疗毒,关公“饮酒食肉,谈笑弈棋,全无痛苦之色。”不是扯犊子就是一脸苦逼装圣人,你不希望你家小Q成为这样的“圣人”吧。Q妈听完,和小小妈一样的表情,一样的回应:格么哪能办呢?还能哪能办,哭呗,跟孩子说,妈妈没有办法替你疼,妈妈陪你小声哭会吧。我估计母女二人钻在被窝里嘤嘤啼啼会让孩子感觉好受些。 也许我的上述看法在小妈们看来实属奇谈怪论、不足为信,因此我准备用我未来的外孙或外孙女来证明我的推断。前提是,他们寻到的父亲不要太装逼,否则我也不答应。
作者 韩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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