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经常流露出“女生学不好理科”的想法,经常发出“女生学理科就是不如男生”的感叹。在指导学生进行学科选择时,往往会明示或暗示女生不要选理科。当然,为了表示自己并无性别偏见,教师也会夸奖女生在语文、英语等语言类学科上的优势。
这是学校教育中常见的、细小的思想流露。这样的流露和类似的做法有科学依据吗?会给男女生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符合性别公正的要求吗?
很多歧视女性的观念都有一个或隐或显的“科学依据”——
两性在生物学上的差异,似乎生物学上的差异注定了女性的劣等地位。这种披着科学外衣的似是而非的观念在学校教育中同样若隐若现。比如,很多人将女生与男生在理工科学习上的差距归因于女性的生理特点,尤其是大脑的结构。将对女性的歧视归结为生理原因,似乎女性受歧视是生物学的宿命,这是学校教育中需要破除的一种观念。
性别生物学的研究自有其价值,它告诉我们哪些遗传学和生物学因素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能力和选择;但是,生物学理论只是让我们了解男性和女性普遍存在的生理特征和遗传学特征,并没有描述作为个体存在的男性和女性,更不能区分两性的优劣。然而,社会文化与学校教育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地从生物学上寻找两性不平等的依据呢?寻找生物学差异,是为性别歧视寻找一劳永逸的证据,因为“为差异找到生物原因就等于把差异刻在石头上”。也就是说,两性在生物学上的差异被男权社会和文化“组织起来”,成为两性不平等的“自然依据”,并由此导出社会差异和价值差异。
女生为什么“学不好”理科
学校教育中存在着一个基本趋势,即在初中中期以前,女生的学习与男生没有差异,甚至好于男生;初中中期之后,男生的学习则好于女生,尤其是在理科学习上男女生的差异更为明显。既然不是生理的原因造成的,或者说男生和女生都能够学好任何学科,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们首先从社会文化上找原因。人一出生就进入一个性别分野的社会,会被各种性别信息包围。家庭对孩子性别观念的形成起着关键的作用,孩子对父母行为的观察以及父母的观念灌输慢慢使其形成反映男权制的性别观念。在家庭生活中,父亲的优越地位与母亲的顺从,都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对男孩要勇敢、女孩要温柔的观念灌输,以及所给玩具的不同,都会慢慢地影响孩子的性别观念。在未来职业选择上,父母可能会说“女孩干吗要学理工科”,这样的偏见流露,实际上在慢慢消磨女孩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期望。
由于性别差异的存在,女性对事物、知识的把握与男性有所不同,女生擅长的学习方式也与男生不同。有研究表明,女生在提倡合作互动的课堂气氛中感觉更舒服,表现也更好。但大多数学校提倡的是倾向于男生的竞争式的教学方式。更不用说,许多教学内容本身是按男性的概念体系和思维方式组织的,比如,很多知识内容都选择男性更擅长的线条、图表等抽象方式来呈现,而不采用女性所擅长的描述性、想象性的直观的方式来表达。在面对同样的教学内容时,学习活动还没有开始,女生实际上已经处于劣势了。
女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挫,慢慢地接受了自己不如男生的观念,才自动从很多竞争性的领域里退让出来。为什么到了初中中期女生的学习才慢慢被男生超过呢?可能的解释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女生受到的性别偏见熏染越来越多,自信心慢慢下降。在女权运动高涨的一些国家,这些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有统计显示,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英国教育体系中的女生一直在所有领域和所有水平上超过男生。1999年,女生在所有重要方面得到的教师评价都赶上或超过了男生,女生在所有主要的学科领域里都赶上或超过了男生。这充分说明女生“学不好”理科的原因不在于女生,而在于社会文化所设置的障碍,一旦障碍解除,“学不好”的说法就会不攻自破。
教育的性别公正观念
“女生学不好理科”的说法以及一些带有偏见的做法,反映出学校教育还没有树立起性别公正观念。那么,教育应树立什么样的性别公正观念呢?
1. 性别平等
性别平等的首要内涵是价值无差。两性的价值无差是无须证明的人类价值。第二内涵是领域无界。人类活动或者说生活领域的这种二元分立在历史进程中有各种各样的演化,但无论如何划分,都应该平等地向两性开放,不能为特定性别设置障碍和限制。第三内涵是同等对待。这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公共领域,二是私人领域。
2. 尊重差异
既然女性是社会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造就的,从性别公正的要求出发,首先要尊重社会文化所赋予女性的这些特征。暂不论将某些特征固定在女人身上是否公正,我们应该承认女性的性别特征也是人性的一种表达方式,或者说女性特征也是人性的需要。由于社会文化对女性特征进行了经久不息的贬低,不仅仅是男性,连女性也慢慢对自己和同伴持贬低甚至鄙视的态度;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女性主义学者,都自觉不自觉地将男性视为标准和尺度,急于抛弃自己的女性特征,向男性特征看齐、靠拢。
尊重性别差异还要求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对女性给予补偿性优惠待遇。从性别公正的立场出发,社会不但应该包容女性的性别特质,还应该考虑性别不平等的历史与现实因素,给予女性更多的扶助和补偿,以保证女性接近实质性的平等。在整个社会文化向男性倾斜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在制度安排等文化层面给予女性更多的补偿与优待,才是符合正义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