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足协 考核KPI,十年内不考虑国家队成绩,只考核足球产业GPD,考核职业俱乐部数量,考核足球注册人数。
我期待的足球环境是中国每百万人一个足球俱乐部,每个俱乐部加上各个梯队,100人左右注册球员,全国应该1000家各级职业俱乐部,数十万球员,上百万从业人员。
在如此产业规模下,每一个从事足球的孩子即便不能踢上顶级联赛也能在各级俱乐部工作,退役后也可以当教练等等。
二、取消俱乐部企业冠名,建立纯粹的职业俱乐部,财政健康,吸引愿意从事足球的人士投资俱乐部,要让他们有钱赚,能维持。而不是为了给企业冠名打广告。
我期待的上千家俱乐部,并不是个个像恒大这样财大气粗,而是城市甚至镇级俱乐部。立足于城市,球员收入不离谱,俱乐部投资小,甚至几千万足矣。依靠本地企业球衣广告收入,球票收入(立足本市,每场比赛吸引本市家长带着孩子去看球,不比玩手机强?),球衣收入,转播分成,出售球员等等。
俱乐部冠名的弊端在于投资者根本不在乎俱乐部财政,不在乎开发球市,不在乎青训。只在乎球队在中超冠名,给企业带来社会影响广告效应。俱乐部缺钱了企业当广告费投资。连投资者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退出。俱乐部是足球职业化的基础,连俱乐部都不职业,谈何职业化。
取消了俱乐部冠名,吸引来的足球投资者是真正的足球经营者,想的是如何把俱乐部经营下去。会考虑开发球市,搞青训培养球员(外购花钱啊),提高门票收入,多卖球衣等等。
三、鼓励青训,实行青训收益权终身制。
规定小球员参加足校、梯队等18岁之前都要注册备案,成年后收入按比例支付给足校青训营。如规定球员成年后收入20%归青训所有,那么球员如果一年收入1000万,那么要有200万归青训营所有,这4000万按其童年时各青训营按年数比例分。
这样会有一批青训营冒出来,投资培训球员。届时如果有教练收礼放弃好球员,不用足协处罚,校长都能拍死他。青训利益方式变了,结果也会变。
同时这也鼓励俱乐部自己搞青训,自己的青训自己用,可以少发工资,税也少交了。
四、外援政策采用财政平衡政策:不限制外援人数,但是规定每签一名外援,向足协交一笔平衡基金(如1000万),第二名2000万,第三名4000万。转会结束,把平衡基金平均分给各个俱乐部。这样即不限制外援,也鼓励球队用本土球员,且平衡各俱乐部财政。同时避免引进垃圾外援,提高了外援成本。
五、球员保护政策,你没看错,是保护球员。规定球员合同年薪的20倍为合同天然违约金,避免球队低薪签球员。(20倍参照国际大致标准。一般转会费为年薪的10倍左右)
不要以为个别顶级球员拿薪水很多很爽,球员很爽。实际上大量一般球员签的是很低合同的薪水,奖金都是看俱乐部心情。球员合同都是底薪,球员没人权,怎么会吸引孩子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