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915阅读
  • 1回复

[数码讨论]互联网时代的中国民法典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线huozm32831

UID: 329002

精华: 1097
职务: 超级斑竹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106152
金币
1984
道行
19523
原创
29307
奖券
17275
斑龄
190
道券
10126
获奖
0
座驾
 设备
EOS—7D
 摄影级
专家级认证
在线时间: 20018(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1-29
最后登录: 2024-11-22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7-01
— 本帖被 兵马大元帅 执行加亮操作(2024-03-03) —
          如今,互联网早已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塑造着人际互动的基本模式,中国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敏锐捕捉到这一深刻的社会变迁,并在多个方面予以回应。也正因此,中国民法典被视为互联网时代的一部标志性民法典,将在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互联网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无纸化”“电子化”模式普及,在社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对此,民法典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范。比如,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或签订电子合同时,什么时候可以被认定为订立了一个合同?网络上哪些行为被视为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哪些被视为承诺?以在线方式交付标的物,在什么时间节点被认为完成交付?这些问题在民法典中都能找到法律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法典为线上经济交往提供了一套较完整的法律规则,将有效降低线上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助力电子商务等业态的发展。

  互联网也催生了平台经济的兴起,许多互联网平台开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枢纽作用。面对平台这种新型市场主体,民法典给予了足够关注。在2009年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一个条文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问题;而在民法典中,则发展出相对完备的平台责任条款群,包括广为人知的“通知删除规则”,也被更加详细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所取代。民法典中的平台责任条款搭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围绕平台产生的各类权益侵害,都可在这一制度框架下获得救济,平台经济也必将借此驶上更加规范、更加可持续的发展快车道。

  互联网时代,人的社会活动进一步“在线化”,使得人格权、财产权等呈现出新的特征、新的变化。比如,每一位网民都可能拥有的“网名”,成为人的社会性人格形象的重要载体之一,民法典因此将网名纳入保护范围。对于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的财产现象,民法典富有创见地将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设定为一个立法层面上的概念。可以期待,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基础,有望发展出一套全新的互联网时代的财产法体系。

  还需特别强调的是,加大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也是民法典的一个重点和亮点。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个全球性问题,很多国家通过制定单独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来回应这一需求,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立法安排。即便如此,我国民法典仍然从民法的角度,对作为个体私人法益性质的个人信息法益给予了充分关注。可以说,伴随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在法律层面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将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民法典所展现的互联网时代的深刻烙印,与中国信息技术产业的长足发展密切相关。民法典中与互联网相关的条款与规则,不仅是为了规范、约束,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相信随着民法典的施行,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将日趋完善,中国的数字化、信息化脚步将走得更稳、行得更远。
1条评分金币+12
兵马大元帅 金币 +12 验证通过,感谢支持 2020-07-20
山庄提示: 道行不够,道券不够?---☆点此充值☆
 
  




    
在线至尊狼王

UID: 74095

精华: 47
职务: 山庄贵宾
级别: 玉清道君

发帖
809426
金币
48388
道行
19085
原创
288
奖券
12472
斑龄
0
道券
1292
获奖
0
座驾
设备
摄影级
在线时间: 16076(小时)
注册时间: 2006-07-15
最后登录: 2024-11-22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07-01
对这个民法典还没什么了解
1条评分金币+2
兵马大元帅 金币 +2 验证通过,感谢支持 2020-07-20
如何不发帖就快速得到金币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