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4日,中国足协在上海召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正式宣布减费降薪,其中俱乐部年度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人民币,国内球员单赛季年薪不得超过税前500万元人民币,U21球员年薪不得超过30万人民币。外籍球员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
年度总支出包括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中超球队降级,新赛季总支出可以超出中甲总支出2亿元,但不得超过该俱乐部上赛季总支出。
关于球员收入方面,中国足协规定,球员只能和俱乐部签订税前合同,球员薪酬不包括比赛奖金,如果球员与俱乐部之外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个,必须向中国足协申报。俱乐部与球员直系亲属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向中国足协申报。文件明确规定,球员收取合同外,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或者物品,必须向足协申报。
国内球员单赛季年薪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的同时,俱乐部一线队平均薪酬不得超过300万人民币。U21球员不得超过税前30万人民币,但如果累计出场900分钟以上,薪酬可以不受限制。
外援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俱乐部一旦降级,外籍球员合同收入仍然有效。但如果续签合同,需按照中甲规定执行。外籍球员单赛季总薪酬不得超过1000万欧元。
针对此前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原有合同,中国足协规定,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差额部分。签订补充协议的球员,新合同薪酬不得低于300万人民币,外援薪酬不得低于税前200万欧元。
针对球员奖金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中超、足协杯赢球奖金分别限定为赢球300万人民币,平球100万人民币。亚冠联赛赢球奖金为600万人民币以下,平球奖金200万人民币以下。各俱乐部可以设定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机动奖金,由俱乐部自行决定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