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心脏病学会心衰协会(ESC-HFA)、欧洲急救医学学会与美国急救医学学术协会联合发表一致声明,呼吁急性心衰治疗增加急救时间元素,并提供更合理化的管理方法。声明包括如何提高护士护理水平、使用氧气治疗和/或通气支持、治疗管理方法、紧急治疗或出院标准及避免此类高危人群30天内再住院的方法等内容。声明2015年5月22日发表于《EHJ》。 急性心衰(例如急性冠脉综合征)应建立“最佳治疗时间”(time-to-therapy)概念,即每分钟对改善预后都至关重要,建议患者及早治疗。护士在最佳治疗时间的分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她们可以确定患者的病情是否严重及其随后的症状。总之,我们要了解患者病程,告诉他们何时出院、何时复诊,直至患者康复。 声明认为,医生经常不得不在没有准确证据时为急性心衰患者做出治疗决策。心脏病专家、急诊医生、护士与其他医护工作者应相互合作,以分享专业知识并使患者快速获益。 实际上,调查研究与治疗应在患者到达急救中心、ICU或冠脉治疗单元的同时开始。重要步骤如下: --明确心肺不稳定性的严重程度,寻找充血部位,如有需要则进行额外检查。 --患者血流动力学稳定时可直接行超声心动图检查,否则应在稳定后进行。 --尽量避免导尿管插入术。 --检测血浆利钠肽、肌钙蛋白、BUN、肌酐、电解质、葡萄糖水平与全血细胞计数。 --外周毛细血管氧饱和度(SpO2)<90%的急性心衰患者可考虑氧气治疗。 --患者发生呼吸困难时应尽快开始无创通气治疗。 --出院时,患者应直接参与疾病管理项目,1周内行全科检查,2周内行专科检查。 生物标志物的使用、临床改善理解方式的优化及心衰治疗组家访能否减少急诊与住院患者数量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医生们应尽快为患者找到正确治疗策略,密切关注他们的治疗情况,及时再评估以及早调整策略。该声明是对2012年ESC-HFA指南的补充。[ 此帖被疾风-劲草在2016-05-20 23:0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