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排行老末,其父母与他的小家庭同住。一日,该朋友找到我询问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因为,我也不是学法律的,对这个问题也不好回答,就只有求助各位道友各抒己见,当然最好有法律条款做支撑,下面就是他的一些想法。
1、现在就通过法律途径赠与他。但是他害怕赠与,房产所有权为他所有后,万一,小两口闹离婚,房产被分走一部分,不是他父母辛苦一辈子,连一套居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但是他又听说,赠与的房产,赠与人随时都可以无条件收回所赠与的财产(当然财产不能变现),这点是否有法律依据?
2、父母写遗属并通过公证。如果这样的话,父母百年后,是否可以携遗嘱和公证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转过户?过户时,也不需要起兄弟姐妹的同意证明?
3、就现在这样,到时候再说。
上面就他的几个想法,各位道友,请帮忙看看哪条更现实点,毕竟,他们那套住房现值100多万,其他兄妹也口头说了不与其争房产,但是,毕竟,这房价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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