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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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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mihu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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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9-27
— 本帖被 小w 执行压帖操作(2011-01-15) —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实践中,承租人通过诉讼形式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得到的判决往往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收回房屋所有权,承租人以同等条件购买该房屋的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这样,出租人可以不再出售该房屋直到租赁期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呢?
[ 此贴被mihugui在2008-09-27 17:1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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