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
07年8月 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摘录部分关键如下:
引用:
第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后,招(聘)乙方为甲方员工,从事技术工作。甲方可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或乙方的工作情况,对乙方的岗位做适当的调整。
第十六条 3、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约金标准为每提前一年解除劳动合同交纳一个月薪酬标准的违约金。
08年10月24日,QQ通知我与几个同事参加25日、26日的会议。我所签的公司是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类工程管理、建设,现在要抽调一批人协助母公司跟另一搞林业的子公司,去全国100个县征地。
整个通知到开会到现在都没有书面的文件指名抽调人员名单,(只有一张每天都在调整的人员名单,也没领导签字,也没盖章。)
26日会后,我找到母公司HR总监兼子公司HR总监,表明自己不适合从事林业方面的征地工作。HR总监,“你不去 就离开公司” 我说“那我周1办手续”然后闪了。
27日、28日,我办理相关林业的准备工作后,接到所在部门通知让我去公司。28日下午领导开会未遇到。
29日上午跟所在部门的直接领导碰面,主要了解了当天跟HR总监说了什么。然后叫我先回去听安排。29日下午部门文员通知我,让我去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之后我又联系了HR,总之没有正面说是否属于公司方面解除合约。29日晚,我电话联系了直接领导,领导说HR就说要炒我鱿鱼。然后我要求,明确这一点,并出具书面通知。
30日 事情还是围绕 哪一方提出解除合约。没有人明确这一点。也没有书面的文件。不管我怎么说,HR都说 “要办理辞职”
现在没拿到年终奖,我也不肯辞职,于是公司让我先去湖南那边的公司先呆着,那边包吃包住,于是我也去了,可是今天武汉的公司又停了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其实我只想拿到年终奖然后就走人。。。。
听说那边的仲裁很黑,于是也不想走仲裁。。。。。
等待好心人的求助。。。。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