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拖欠了三个多月的工资,一直借口资金问题没有发,在十月一号我提出辞职,且工厂一直也没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我于十月二十号,在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在十一月二十号给出的解决是,工厂没钱他们那里也不好处理,让工厂出据欠条.难道说在外辛苦一年拿回家的是一张欠条吗?
而且劳动部门明确说,工厂可能要倒不好办,这是我们寄希望于它的,在我们心目中为我们做主的部门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吗?我现在感到很无助,我们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
常看到讨工资的,堵马路之类的过激之举,他们为何会有这样的举动,难道不值得政府部门去深思吗?
希望大家给我一个好的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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