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收费项目有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其中法院只收取诉讼费和执行费,收取后上交国库;鉴定费、公告费等费用法院只是负责通知当事人需交纳,而费用都是交鉴定部门、公告报社等单位收取;律师费是当事人与律师形成委托关系后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协商后形成的,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收取。现在打官司法院的诉讼费用是很低的,如一件劳动争议纠纷只收取10元,标的是10000元的民间借贷只收50元,如果经济确有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给予援交、减交、免交),所以只算法院的费用,其诉讼成本是不高的。但律师费用高些,一般人承受不了,虽然也有法律援助,但受利益的驱动,有些援助律师出工不出力,未尽到责任。之于法院的开支,是由地方财政负责的。